[香港寵物業商會]正式成立!

[香港寵物業商會]正式成立!
代表業界相討有關修改動物售賣牌照之細則及促請運輸處放寬寵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之條例

香港的寵物業越來越興盛,同時亦有很多與寵物有關卻不合時而之法例,更沒有一個為寵物業界服務之商會!有見及此,幾位熱心的同業在今年終於成立了一個非牟利的商會 – 香港寵物業商會,希望以教育大眾,提供資訊,來推動香港寵物業之整體健康發展,並作為寵物業界與政府溝通之橋樑。<香港寵物業商會>於7月27日 (星期五)在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行成立典禮及記者招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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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陳秋培致辭,介紹本會成立目的為了保障業界福利為大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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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發起人:陳志佳幹事、陳喜興理事、梁仲楷理事、義務財務長林立昌、會長陳秋培、副會長周展、義務秘書長張善浩,李國威理事。

本會收到很多會員,飼養寵物主人及動物組織反映,在運載寵物時非常不方便,本會已為大眾已去信,向政府提議修改法例,容許某些寵物在有限制下可與主人一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許寵物乘坐這些以外的交通工具,立例距今已有十年,本會已去信運輸署,[促請政府修改運載寵物之相關法例],及交上提議修改(容許1)(4公共交通公)(容許寵物在有有規範下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之建議書),要求當局儘快安排代表與本會會面,相討修改法例之內容,容許寵物在有規範下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同時,發信給小巴商會,組織,以表達飼養寵物主人意見,及各方咨詢。同時將建議書,去信給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之機構及商會,望能引起大眾關注及支持。於7月27日開始,舉行簽名運動。

 

義務秘書長張善浩講解本會提出之建議

 

義務秘書長張善浩講解本會提出之建議

 

 [容許寵物在有有規範下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之建議書]

    寵物包括所有重量不能超過15公斤的貓、狗、兔、鼠、龍貓、觀賞魚,爬蟲及兩棲;
    寵物必須有人陪同及不佔座位;
    寵物必須放入於一個不大於 18” x 18” x 24” ,有良好透氣之運輸籠或動物袋內;
    乘客必須替寵物支付車資,建議等同小童價或半價收費;
    如有其他乘客投訴或司機察覺到該寵物發出滋擾聲響或異味,影響其他乘客者,司機有權請該乘客及寵物落車,而不需退還車資;
    如乘火車、輕鐵或地鐵,乘客只可於指定車廂內與寵物一起乘搭。

除了為寵物飼養爭取乘搭交通工具,於7月19日,本會獲邀漁議署商談有關169,139B條例。由於有多個事項與業界具有爭議性,已向漁護署提出建議前,先向本會及業界咨詢,稍後,再經漁護署,最後交由立法局審議。

 

梁仲楷理事講解本會對於漁護署重新定義何為 [動物銷售商]?!

 

梁仲楷理事講解本會對於漁護署重新定義何為 [動物銷售商]?!

 

本會願意與漁護署緊密協調,但是,重新定義稍為不當,便是侵犯人權了,是為本會所顧慮之點。

本會支持政府考慮立法給商業繁殖,我們堅決反對[非法售賣動物],與此同時,卻認為修改條例會影響

一般市民飼養寵物的權利。因為,飼養寵物是人類的權利,寵物是市民財產,如自行繁殖寵物,也屬

私人財產,政府不能奪去市民的寵物擁有權。

記者會即場會向多方收集意見,向政府反映,稍後讓立法局討論。歡迎向寵物業商會發表意見,進一步瞭解 閣下所需,日後,如有任何與寵物及寵物業問題,歡迎與唯一及有代表性的[香港寵物業商會]聯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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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 陳志佳幹事、陳喜興理事、梁仲楷理事、義務財務長林立昌、會長陳秋培、副會長周展、義務秘書長張善浩、李國威理事,秘書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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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寵物業商會與會員及嘉賓合照